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全市红十字系统星级红十字志愿者和2023年度优秀红十字志愿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月-4月
二、评选对象
积极为红十字系统开展“三救三献”、红十字文化传播、红十字青少年、服务民生、助力乡村振兴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和星级红十字志愿者,特别是在参与急难险重任务以及生命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红十字志愿者。
三、评选内容
(一)优秀红十字志愿者(若干名)。以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依据,由各县(区)红十字会、红十字志愿者协会、机关各部(室)、各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对照评选条件,在择优评选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向市红十字会进行推荐。
(二)星级红十字志愿者(若干名)。以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要依据,由各县(区)红十字会、红十字志愿者协会、机关各部(室)、各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对照评选条件,在择优评选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向市红十字会进行推荐。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红十字志愿者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宗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积极践行红十字精神、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与红十字宗旨相符的志愿服务活动,在传播红十字运动知识和人道精神以及参与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社区服务,宣传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方面成绩突出;
3.在“桂志愿”系统正式注册,202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40小时以上(提供“桂志愿”系统服务时长截图)。
(二)星级红十字志愿者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宗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积极践行红十字精神、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与红十字宗旨相符的志愿服务活动,在传播红十字运动知识和人道精神以及参与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社区服务,宣传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等方面成绩突出;
3.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和1500小时的红十字志愿者,可以依次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红十字志愿者;
4.在“桂志愿”系统正式注册,参加红十字志愿服务记录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和1500小时以上(提供“桂志愿”系统服务时长截图)。
五、评选程序
(一)推荐。各县(区)红十字会、红十字志愿者协会、各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在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向市红十字会进行推荐。
(二)评选。市红十字会评选工作小组对各县(区)红十字会、红十字志愿者协会、各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推选的优秀红十字志愿者、星级红十字志愿者推荐材料进行复审,由市红十字会组织研究确定全市红十字系统星级红十字志愿者和2023年度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名单。
(三)公示。市红十字会对确定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最终确定为全市红十字系统星级红十字志愿者和2023年度优秀红十字志愿者名单。
(四)表扬。对全市红十字系统星级红十字志愿者和2023年度优秀红十字志愿者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县(区)红十字会、红十字志愿者协会、各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此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和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大力弘扬红十字精神,推进我市红十字工作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
(二)实事求是,择优推荐。各县(区)红十字会、红十字志愿者协会、各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优中选优的方式进行,规范推选程序,确保推荐的先进典型事迹突出,社会反响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红十字会、红十字志愿者协会、各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要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风采,展示红十字志愿服务良好形象,激励更多的社会公众投身红十字事业,在全社会形成关注、支持、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四)及时报送材料。各县(区)红十字会、红十字志愿者协会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纸质盖章版的推荐表、“桂志愿”系统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截图和汇总表报送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市红十字会邮箱(qzhh2877660@163.com)。推荐表主要事迹材料要求真实,有具体事例和生动感人的情节。如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 利远海 联系电话:0777-2877660
钦州市红十字会
2024年3月29日